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 长沙市教育局仅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如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咨询、申请,具体要求以区县(市)教育局的通告为准。
二、申请步骤
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6月10日-6月24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2015年12月30日之前入学的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不需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任教学科。
3. 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5月25日-7月1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网上申报时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申请人应在7月1日前到长沙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的申请人,可以在当地指定的医院体检,也可在城区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教育行政部门,不需本人领取。
3.部分医院(望城、浏阳、宁乡)因故需推迟体检开始时间,请申请人认真查看附件2,如急需体检,可前往其他指定医院。
(三)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7月2日-7月9日)
1.申请人须在7月2日-7月9日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new.hunan.gov.cn/portal/one-thing),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相应的区县(市)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请申请人记录受理编号,方便查询。
2. 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前往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7月10日-7月30日)
1. 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认定工作完成后,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关注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长沙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申请书一同邮寄(EMS)送达,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证书和申请书须申请人本人签收(EMS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4. 应届毕业生需持毕业证原件至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
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三、申请人请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指定时间段内体检的无需领取体检结果,如需体检结果带回的请自行联系医院。
四、申请人如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的请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
五、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在市教育局认定后,直接通过EMS邮寄送达申请人。请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应届毕业生需持毕业证原件至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
六、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政务服务的便利度,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办好教师资格认定,从去年秋季开始,长沙市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new.hunan.gov.cn/portal/one-thing),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相应的区县(市)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教育部门认定通过后,会通过EMS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址,须本人查收。
七、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八、本通告仅涉及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与教师资格考试为不同的两件事,具体区别请自行上网搜索。
九、请申请人在网速良好的电脑上用Google浏览器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难以登录或卡滞。
十、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资料,不得随意拍照,擅自修改,将不符合要求、不清晰的资料上传。
十一、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勿上传学位证书,高中段仅需上传本科毕业及其以上证书一本即可,不要上传多本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