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长沙市岳麓区第二小学招生公告

教育   2020-06-01 17:41:40  

  长沙市岳麓区第二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范围:

  按岳麓区教育局指定范围招生。具体楼盘:罗马假日广场(猎鹰公寓)、麓景裕园、麓谷锦和园、涉外公馆(麓谷公馆)、涉外花园、麓山润城、涉外桃园(含景园、天元)、川塘村拆迁户子弟、骑龙大街、永盛大厦(暂)。

  二、招生对象:

  (1)学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2020年秋季入读二至五年级插班生登记工作在六月下旬开展。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插班。

  三、招生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对因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岳麓区教育局教育科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安排富余生源到周边小学就读。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城区,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的无房证明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房无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须自行打印参保页面并加盖社保局公章)、长沙城区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居住证为依据入学。

  说明: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之间必须是祖孙(女)、父子(女)、母子(女)关系,否则不能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

  四、时间安排: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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