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湖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湖南省2020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年制高职教育以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为办学主体。各高校要合理确定五年制高职办学规模,学生转入高职阶段时需占本校当年三年制高职招生计划。除新设高职(高专)院校外,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高于本校当年三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20%。
二、各高校必须严格按下达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数执行,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三、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为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构建有湖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今年决定扩大中高职衔接“3+2”人才培养改革试点规模。试点的整体教学方案、教学质量控制、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等由高职(高专)院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四、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含五年一贯制计划和“3+2”分段制计划。五年一贯制是五年均在高职(高专)院校举办,“3+2”分段制是利用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须在高职(高专)院校举办。五年制高职计划不作为学校以后的计划基数,每年将根据各校办学实际进行调整。
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7号)要求,从2020年起,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一律通过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开发布,其录取工作纳入市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优先安排录取批次,严格规范录取程序。
六、各高校要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办学秩序,确保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除经我厅批准的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外,不得以联合办学的名义举办分校和校外办学点。
七、初中起点免费定向师范教育招生计划另行下达,按我厅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2020年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2.2020年中高职衔接“3+2”分段制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