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办法
为不断深化招生入学改革,进一步巩固提升招生改革成果,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和长沙市教育考试招生协调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考招〔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入学办法。
01明确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城区外小六毕业生入学网上报名方式
鉴于我县已全面开通“长沙县普通中小学网上入学报名系统”。凡需在城区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城区外小六学生需来城区升初中的学生均应登录该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再按规定时间带相关入学报名资料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查验。凡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原则上进行学位调剂。
02明确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方式和报名资料要求
城区是指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长龙街道、㮾梨街道五个街道。根据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生源状况等因素,实行“相对就近,适当调剂”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
(一)入学基本条件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根据城区学位情况,年龄截止日期以2020年8月31日满六周岁为准,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
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最终以学校现场查验入学资料的方式为准。所有入学证明材料均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
(二)入学生源排序和资料要求。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对应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生源排序及资料要求:
说明:
1.持有房屋产权证、不动产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都为有房(或无房)的凭证。
2.持共有不动产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外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3.二手房住户(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学位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可再次享受入学学位指标。
4.学区划分以实际交房入住为准。
(三)星沙、湘龙、泉塘、长龙、㮾梨五个街道所属30所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
城区学校招生报名登记以学区划分范围为准。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当该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时,根据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所在街道中心学校统筹调剂到本街道其它学校,确保入学。
(四)报名时间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31日前符合入学条件的小一新生按片区划分进行网上报名。8月15日(周六)、16日(周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对照生源排序、资料要求,带齐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去对应的学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验和报名。
2.公示时间:2020年8月21日(周五),城区各学校向社会公示该校小一入学新生名单。
3.控制班额。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个别学校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校学区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报名情况,由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到所辖街道范围内的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03明确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入学办法
(一)城区内小六学生升初中入学办法
城区星沙中学、松雅湖中学、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特立中学、泉塘中学、天华中学、梨江中学、湖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等8所初中学校原则上实行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相对就近、适当调剂相结合的招生原则(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按以下学区划片就近到对应中学入学。
说明:
1.由于城区初中不寄宿,城区内公办学校小升初的学生确因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并实际入住为准)要求相对就近升初中,由学生及家长填报调剂申请表,由小学毕业学校和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核实汇总,由教育局教育科和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根据学位情况适当调剂入学。确有寄宿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城区初一新生可去黄花镇回龙中学或安沙镇唐田中学申请就读。
2.城区民办学校小升初的学生需来长沙县公办初中就读初一的学生,根据房户信息,由民办学校统一登记,交所在街道中心学校审验相关入学条件后,到教育局教育科备案,由教育科和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3.公示及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20年7月16日(周四),地点:原毕业小学。初一年级预报到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
(二)城区外小六学生(外地回县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来城区升初中入学办法(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表)
外地回县生: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县城区户口或房产,现在外地就读小学,需回城区读初中的,须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房产证明、学籍证明、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应中学进行入学资料审验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要求入读长沙县城区公办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长沙县城区合法居住一年以上,须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县城居住证和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均需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学籍证明、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应中学接受入学资料审验报名。
确有寄宿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城区初一新生可去黄花镇回龙中学或安沙镇唐田中学申请就读。
报名登记及资料审验、公示及发放通知书时间:2020年8月26日(周三),过期不予登记。
居住地的对应范围和对应中学:
04明确城区公办中小学插班入学办法
毕业年级(小六年级和初三年级)一般不插班、不转学。小二至小五年级,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且要求到城区插班的学生:居住地属星沙街道的到百熙二小报名登记,居住地属湘龙街道的到昌济小学报名登记,居住地属泉塘街道的到泉塘三小报名登记,居住地属长龙街道的到蓓蕾小学报名登记。初二年级,符合城区中学入学条件,星沙街道范围内的初二年级的插班生去居住地对应中学报名登记;泉塘街道范围的初二年级插班生统一到天华中学报名登记;湘龙街道范围内的初二年级插班生去居住地对应的中学报名登记。小学插班生报名登记后,分别由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根据实际居住地和学位情况、生源排序情况予以相对就近安排。一般安排到百熙二小、昌济小学、天华二小、泉塘三小、泉星二小、蓓蕾小学、湖南一师星沙实验学校、花园小学。
报名登记时间:小二至小五年级为2020年8月17日(周一);
初二年级为2020年8月25日(周二)。
05明确城区民办学校入学办法
城区民办学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招生。具体办法以《长沙县教育局关于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县教通字〔2020〕22号)为准。
06招生入学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长沙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0731-84012412
长沙县教育局教育科:0731-84011704
长沙县教育局成职社会办学科:0731-84011860
长沙县教育局监审科:0731-84011865
本招生入学办法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秋季长沙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