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是什么样子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志愿投档
凡设置了投档志愿的各类招生均按志愿投档(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
1.投档规则。
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按排序分数(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出档。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考生。
2.确定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和艺术类平行组招生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
3.投档人数按投档单位的计划数与学校投档比例确定,每一投档单位的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4.出档顺序。
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考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且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排序分的计算方法是:对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含文史、理工类),排序分=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各类优惠加分要根据适用范围确定分值)+语数外权重;对有专业考试成绩的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等科类,排序分=综合成绩+语数外权重。其中,体育专业的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艺术类平行组专业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5.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完成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由计算机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随机调剂投档。
除高职专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外,按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批次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在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含政策规定的降分),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追加的调整计划不得参与),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
按我省政策规定,征集志愿投档后仍不满额的外省农林、航海、地矿类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没有设置征集志愿的计划类别,其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其中,普高艺术、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职高艺术类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单列了招生计划的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部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面向少数民族聚居县(市、区)招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属高校的预科班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顺序是:先投预分的计划〔其中对聚居区(乡、镇)的考生(即少数民族优惠分为20分的考生),须优先投档,聚居地生源不足时(含服从志愿生源),再按志愿面向全州(县、市)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再投面向全省的计划。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等学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其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面向全省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民族班计划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面向全省具有边防军人子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教育部学生司下发)招生,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投档。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边防军人子女原则上不能投档到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7.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艺术类平行组院校(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并按排序分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艺术类非平行组院校(专业)、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8.艺术类调整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的,与原计划一起投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非平行组院校首次投档后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按照当前志愿对考生(状态“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
对于其他批次科类的调整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在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的,与原计划一起投档,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后追加的计划,用于录取按志愿(或征集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或者在规定时限内,按所有志愿对考生(状态“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但不得降低原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采用梯度志愿投档的,在规定时限内调整的计划,需优先顺延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改变志愿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用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二、非志愿投档
1.高水平运动队、空军飞行学员、海军飞行学员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实行非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由高校通过网络和传真提供拟录取考生名单,省考试院按名单实行批件调档。
2.非志愿投档由计算机按照投档模板设定的投档条件自动按计划数1:1投档。
3.非志愿投档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投档程序
1.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录取管理组会同信息技术组写出投档模板书面报告,报总协调审核并经院长审定后,信息技术组负责设定计算机投档条件模板。投档模板设置应选派两名以上熟悉招生业务且参加数据准备工作的人员承担,并分别负责录入和复核,设置完后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然后方可开始本批次投档。
2.志愿投档和非志愿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板由计算机自动投档。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投档。
3.批量投档前,计划调整人员应认真核对和调整计划,并通过网上录取信息交互平台确认各院校投档比例。批量投档操作之前,要断开与招生学校连接的网络,做好数据备份。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商录取管理组负责人后下达批量投档指令,批量投档操作由两名投档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其中一人负责投档操作,另外一人协助做好投档前的准备工作和投档过程中参数设置的核对和投档后的数据检查。批量投档结束后,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投档数据核对,核对无误后,做好数据备份,开启对院校的网络连接。
4.非志愿投档一律按批件投档。批件投档需由招生学校出具相关报告,说明批件投档考生的招生类型,并经招生院校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负责。批件一般由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提交,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批件须报送录取管理组和信息技术组负责人签字,呈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院长审定后,方可交计算机操作员执行。投档完成后,投档审批单由操作人员负责保管、整理和封存。
5.在投档过程中,如遇到特殊问题,须及时向小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报告。对计算机操作员按照岗位职责,实行身份验证和日志存档管理办法。
6.各批次录取审批结束后,不办理退档删除、改录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