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调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湖南省2021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数量及要求
全省计划选调800名,其中省直机关100名、市州直机关350名、乡镇350名。
选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男生占比不低于60%。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的,须为“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法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规划、财会审计、农林水利等专业应届毕业生。
资格条件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吃苦奉献精神强,品学兼优。
(二)“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三)非“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2.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教师的党支部副书记(排第一)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四)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五)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