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春季长沙县学费收费标准公布啦!以下是具体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
1、义务教育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课本费、教辅资料费、学杂费和作业本费,县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县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享受同等待遇。
2、普通高中学费: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期800元。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批文,方可按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收费。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学费。
3、中职学校:
根据《长沙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长政办函〔2016〕202号)文件,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实行学分制的职业学校(含中专)收费标准按市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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