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教育发布了《2021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实施细则》,公布了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 计划申报
4月15日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制定并申报招生计划。
4月20日,市教育局核定并下发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招生计划。
2. 提前招生
4月20日—26日,配套楼盘业主子女或业主本人提供全套资料到对应配套学校,按照《2021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配套入学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参与配套入学资格审查。
5月9日—11日,民办学校提交本校和办学主体教职工子女报名登记表、承诺书、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人事工资关系等证明,子弟学校提交系统职工子女报名登记表、承诺书、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人事工资关系等证明资料,报市教育局审定。
5月9日—11日,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自愿直升的毕业生,统一在“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5月2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直升招生计划数的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3. 志愿填报
6月20日,全市统一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志愿填报。
符合长沙城区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就读的,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
学生(家长)可以同时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志愿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公办学校志愿为必填项,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学生(家长)在选填民办学校志愿时,必须明确公办学校志愿优先还是民办学校志愿优先。
4. 微机派位
6月30日,城区初中学校(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统一进行微机派位。
选择公办学校优先的,若派中公办志愿,不再参加民办学校微机派位,也不再参加有富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征集志愿招生。选择公办学校优先但未派中公办志愿的,可参与民办学校微机派位,若派中民办志愿,即录取到民办学校;若未派中民办志愿,则录取到公办派位学校或参加有富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征集志愿招生。
选择民办学校优先的,若公办志愿与民办志愿均派中时录取到民办学校;若未派中民办志愿,则录取到公办派位学校或参加有富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征集志愿招生。
7月1日,公布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结果。
5. 征集志愿招生
7月6日—8日,填报了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志愿,微机派位未派中仍需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城区外需跨区域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就读的学生,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征集志愿,参加有富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招生。征集志愿报名数小于或等于富余学位数,全部录取;若大于富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6. 审核录取
7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微机派位等情况审定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的最终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