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
一、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要求:年满六周岁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
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20—2021学年度小学毕业生。在望城区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需符合下列五类条件之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望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户籍一直在划定学区内,学区内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望城区,其父母在望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镇、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望城区,其父母在望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镇、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望城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望城区但无房产,经街镇、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望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望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望城区,经街镇、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二手房业主(含继承、受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的子女享受入学指标后,另一个业主的子女须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以上三类条件中,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4)有户无房(第二类:户籍中途迁入到划定学区,学区内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望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望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镇、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
外来务工人员(望城区户籍以外的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须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望城区居住证、望城区内就业证明和长沙地区社保证明(居住、就业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资料,以当前租住房所在地为依据入学。以上五类条件也是学生入学时的排序依据,在划定学区对应学校学位不足以满足全部五类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时,依照第一类到第五类的顺序依次予以派位,未能派入的类别由区教育局统筹派往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出现同类超员的情况实施摇号派位。今年,购买楼盘业主子女申请入学仍须以“购买住房并实际交房入住”为入学条件。
二、入学方式及程序
凡符合望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入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登录“望城区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正式报名前,系统网址由“望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