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县县城务工且合法居住在学区内一年以上,且参保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②学校学位不足时按购买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长短排序入学。
所需材料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学区内满一年的居住证(本县的提供户口本);
4、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到2021年入学时连续购买一年以上);
5、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即体现无房的证明)和租房依据。
说明:
1.持有房屋产权证、不动产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都为有房(或无房)的凭证。
2.持共有不动产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外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3.二手房住户(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学位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可再次享受入学学位指标。
4.学区划分以实际交房入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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