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份文件如果正式出台,或将重塑第三方支付格局,对微信支付、支付宝们影响深远。
文件最大的亮点有两个:
一、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重新划分。
根据征求意见稿,非银行支付机构分为两类:储值账户运营、支付交易处理。
按照之前的分类,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分为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其他支付形式共四类,而支付许可证(即牌照)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预付卡、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移动电话支付等。
也就是说之前主要是按照工具划分,现在则是按照是否有账户划分。划分的变化肯定会对支付机构的义务产生重要影响。
因为按照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储值账户运营、支付交易处理两大义务很可能是只能做其中一个,而对于目前占据市场份额较大且业务“大而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可能得收缩义务、收缩规模。
目前,国内主要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支付宝、财付通、壹钱包等。
对于什么是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央行解释得比较官方,具体的分类和细则只有后面才知道。
二、对于垄断形式进行划定
意见稿提到了市场支配地位预警措施和市场支配地位情形认定(具体如下),市场支配地位监管措施包含:建议采取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停止实施集中、按照支付业务类型拆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措施。
据艾瑞咨询2020Q2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数据报告显示,支付宝在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市场份额达到55.6%,超过了50%。而支付宝、财付通两大机构加起来占市场的份额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二。
但是艾瑞咨询的数据分母是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总规模,而意见稿中的分母是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
支付宝的市场份额是否超三分之一或支付宝+财付通份额是否超三分之二上限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数据,等待央行公布数据。
总之,无论超不超这份文件对第三方支付巨头们影响很大。
我们都知道,支付宝是靠淘宝起家的,因为淘宝的庞大流量为支付宝带来巨大的交易量。随后支付宝在APP上添加了各类生活应用以及代销部分理财投资产品。在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也获得了巨额的分销收益。
特别是余额宝的出现,提高了普通老百姓的理财观念,便捷了普通人资金周转,倒逼了银行转型升级。
但这也带来很多风险,比如支付宝份额太大,占用资源太多,让中小支付机构失去了生存空间,众多的企业只能依附于支付宝业务生存,失去竞争力,非常被动。另一方面,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网贷业务(花呗、借呗)由于杠杆率太高,容易出现金融风险。
所以国家去年底开始加强了对互联网巨头们的监管。比如银行存款不能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上线了,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也不能在这里卖了,“支付宝们”正回归到支付的本源。
对于中小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应该是利好。而对于目前在第三方支付占据份额比较大的巨头来说影响比较大,最起码业务会收缩,更重一点可能被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