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婚前坦白为婚姻保驾护航

健康   2020-10-24 20:50:54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隐私权的保护是以不触犯他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的,既然结为夫妻,你就有义务告知对方,我们应当对伴侣和后代的健康负责。

来源:泰宁县检察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举报邮箱:3220065589@qq.com,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

婚姻 护航 疾病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首页
栏目
首页 新闻 民生 教育 旅游 交通 购物 潮流 美食 汽车 家居 房产 财经 结婚 亲子 健康 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