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常年禁渔水域范围
更新时间:2020年7月2日
长沙常年禁渔水域包括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岳麓段和宁乡段、龙王港湘江河口至枫林路桥段、沙河湘江河口至谭家巷水闸段等重点水域。其他重点水域的禁渔范围和时间,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通告,禁渔水域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常年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水上浮动、可视、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拦江网、地笼等禁用渔具;未经批准禁止渔船、排筏、橡皮艇、快艇等涉渔设施在常年禁渔水域停泊、航行;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
违反常年禁渔规定的,行政执法机构将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渔具、渔船等捕鱼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船舶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