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营企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 号)和《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 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激发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力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营造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范围
(一)数字经济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集成电路、移动/工业互联网(5G 应用、网络安全)等产业领域专技人才;
(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长株潭衡)、智能电力设备等产业专技人才;
(三)地方传统特色产业:陶瓷、潇湘茶、湘绣、烟花爆竹、园林绿化等地方区域产业专技人才;
(四)高端经营金融经济专业:民营龙头企业经营者或职业经理人;
(五)新文艺新业态领域:新文艺群体专技人才。
二、评审承办机构
(一)数字经济产业:省人工智能学会、省自兴人工智能研究院、省数字产业促进会(筹)、省工商联、省工信厅;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长株潭衡):株洲市工信局、人社局;
(三)智能电力设备产业:长沙市智能电力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长沙市高新区人社局、长沙市人社局;
(四)陶瓷产业:醴陵市人社局、株洲市工艺美术协会、株洲市人社局;
(五)潇湘茶产业: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省茶叶学会、益阳市茶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湘西州人社局;
(六)湘绣产业:长沙县湘绣文化产业促进会、长沙市工艺美术协会、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长沙市人社局;
(七)烟花爆竹产业:浏阳市烟花爆竹技术协会、浏阳市人社局、长沙市人社局;
(八)园林绿化产业:长沙市园林绿化协会、长沙市人社局;
(九)高端经营金融经济专业:省工商联;
(十)新文艺新业态领域:省文联。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2020 年 5-8 月:相关承办市州、单位、协会学会等组织机构做好开展专场职称评审的准备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应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二)2020 年 9-12 月:制定专场职称评审方案,报省职改办备案。相关承办市州、单位、协会学会等组织机构组织开展专场职称评审。
四、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根据我省相关系列(专业)通用申报评审条件,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畅通申报渠道,以市场评价为导向,遵循“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制定专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一) 适度放宽申报条件
1.放开台阶限制。根据湘人社发〔2019〕67 号文件精神,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技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 4 年,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具体如下: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 6 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 12 年以上;
(3)获得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 13 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 15 年以上;
(5)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6)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栺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4 年。
2.放宽年龄要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可放宽至 65周岁(时间计算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 1 年方可申报,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3.不搞论文一刀切。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觃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评审时不得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对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晋升职称实行“一票否决”。
4.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具有相应证书或达到某个水平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
5.特别优秀人才直接申报。特别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可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直接破栺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
(二)严格评价标准
1.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专场职称评审工作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重在业内、市场和社会认可,重在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创新成效。
2.科学制定评价标准。专场职称评审条件要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各承办机构制定专场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时,应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征求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的意见,确保评价标准导向鲜明、客观科学。
3.丰富评价方式。各专场职称评审要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拓宽申报渠道
1.民营企业专技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参加专场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由所在地工商联、或所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或由园区、教育就业办(高校毕业生)及民营企业推荐申报。
2.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按照相关觃定在原单位申报职称,不得参加民营企业专场职称评审。
五、评审要求
专场职称评审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设定一定的评审通过比例或名额,确保评审质量。一是评审流程严栺执行相关政策。高评会组建及管理、申报材料审核、备案和公示严栺按照《关于加强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委员会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3 号)、《关于强化全省高级职称年度申报材料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4 号)、《关于觃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5 号)相关觃定执行。二是评审操作严栺执行相关纪律。专场职称评审参照经常化评审“两分设”模式进行,即实行“报到地点与材料评审地点分设、材料评审地点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地点分设”,严禁通知评委直接到材料评审地点报到,严禁通知申报人员直接到材料评审地点进行面试答辩。评审场所进行全封闭管理,评委报到后即上交通讯工具,统一交由纪检部门保管,严防跑风漏气。评审期间,评委不得与外界有仸何联系,不得离开评审地点,一旦离开,不得再参加当次评审。评委实行回避制度。所有专场职称评审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不同专场职称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