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长沙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通知内容

民生   2021-01-08 15:25:24  

  长沙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第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寒假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严格师生员工出行管理,所有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出行。从2021年1月8日起至寒假结束,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不得出境或跨省域探亲、旅游、聚会等。如特殊情况必须出省,需第一时间向单位(学校)报告,详细登记出行时间、目的地、同行人员等信息,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回长实行销假制度,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告。

  一、出行具体要求:

  1、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寒假期间不得回家,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师生的生活。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住校学生及值班教师外,其他教职工非必要不到校,外来人员禁止入校,不接受学生到校阅读、学习等。举办了西藏班、新疆班的学校,西藏、新疆班的学生寒假不放假,继续在就读学校学习、生活。

  2、严格师生员工出行管理。

  各单位和学校干部职工要做好带头示范作用,所有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出行。从2021年1月8日起至寒假结束,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不得出境或跨省域探亲、旅游、聚会等。如特殊情况必须出省,需第一时间向单位(学校)报告,详细登记出行时间、目的地、同行人员等信息,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回长实行销假制度,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告。

  3、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微信、电话、视频拜年的新风尚。

  倡导简约、健康生活方式,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不大办酒席,不举办、不参与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去通风不良的场所。各单位、学校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一律取消。

  二、十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1、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

  “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方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设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一网格”即:实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检测工作,督促广大师生员工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自我隔离和报告。

  2、严格把好入校关。

  严格落实师生进校门测体温制度。对于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验身份证,实行实名登记、监测体温制度,并登记体温情况。对于外来车辆入校,所有随车人员必须逐一落实查验手续。无关人员禁止入校。

  3、严格人员管控。

  及时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指导学校针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具体要求附后)

  4、严格规范卫生行为。

  培养师生勤洗手的习惯;校内、校外养成排队习惯,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师生要随身携带口罩,要及时更换;在校就餐鼓励自带饭盒,在外用餐使用公筷、公勺;出入电梯、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尽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必要出入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5、严格控制大型活动。

  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原则,尽量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提倡和鼓励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确需线下举行的应尽量减少参加人员、控制活动规模,制定针对性防疫方案,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和主体责任。300人以上的活动、100人以上且有外省人员参加的活动应按照市防控指挥部下发的《长沙市会议、培训、考试及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长病防指〔2020〕118号)要求制定防疫方案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同意后,再向属地防控指挥部报备。根据目前的形式,从1月8日起到寒假结束按照补充通知要求落实,大型活动、聚餐、团拜等一律取消。

  6、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制度。

  宿舍、功能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每天至少3次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教室尽量保持全天候通风。传达室、卫生间、教室以及无水龙头的食堂、功能室等要备好免洗洗手液,为师生提供便利。

  7、严格冷冻食品管理。

  学校购买冷冻食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到正规食品公司购买食物,要做到食品可溯源。尽量不购买进口冷冻食品,如需购买进口冷冻食品,必须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购买过程不直接接触冷冻食品。食品加工前要彻底清洗干净,加工时要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执证上岗,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分拣、清洗、切分、加工等流程严格落实操作要求。

  8、严格做好防控物资储备与管理。

  各学校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免洗洗手液、环境消毒液、测温仪等。所有防疫物资应分批次、分规格(浓度)、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9、严格防范冬季传染病。

  冬季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肺结核等传染病频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人员集中,是传染病的重点防控场所。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等九个制度。切实加强师生健康教育,普及医学、卫生常识,科学预防传染病。倡导中小学生在医师指导下接种疫苗,以避免或减少疾病发生。

  10、规范聚集性传染病信息报送。

  按照迅速、准确、直报的原则,发生聚集性疫情:区县市学校(幼儿园)直报所属教育局和疾控部门;区县市教育局再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报市教育局学生处和属地疾控部门。

  报告情形: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咳嗽、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

  处置、报告流程:

  ①疫情发生后,事发学校要立即启动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②第一时间采取隔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专人专车送身体异常学生到定点医院就医。

  ③电话(或信息)报告。各学校(幼儿园)发现异常15分钟内,首次电话报送信息至属地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提请属地疾控部门及时介入处理。

  ④接受疾控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做好病例搜索、病例隔离治疗管理、环境场地消毒、教室开窗通风、密切接触者排查及医学观察、复课证明查验、安排好教育教学等工作。如果查明疫情或事件原因为食品或饮用水,学校(幼儿园)应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处置问题食品或饮用水,保障师生的饮食、饮水安全。

  ⑤初次报告。学校(幼儿园)在发现疫情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属地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部门报告,区(县、市)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部门。

  ⑥进程报告。学校应每天以书面形式将疫情发展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区(县、市)教育局接到学校进程报告后要每日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⑦结案报告。疫情结束后,学校应将疫情防控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区(县、市)教育局接到学校结案报告后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部门。

  ⑧教职工或学生返校要查验复课证明。

  ⑨信息发布按属地管理原则,如有必要,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向社会发布。各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学校(幼儿园)和信息报送人员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信息。学校(幼儿园)要注意师生信息安全。

  三、人员管控要求

  (一)入境人员管控要求

  1.经长沙市作为第一入境口岸入境的人员,应开展14 天集中隔离,分别于隔离第 7 天和第 12—13 天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入境当天核酸检测由海关负责。对隔离第 3、5 天核酸检测呈阴 性且 1 次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的入境人员,可以在集中隔离7天后,再居家隔离 7天,即:“7+7”隔离模式。居家隔离实行“一 人一户或一家”的标准。

  2.完成上述隔离措施的入境人员或在其他城市入境隔离 — 2 — 期满后抵长的人员,由社区劝导其再居家观察至入境满21天, 并在入境后第 21天左右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管控要求

  1.对持健康码“红码”的人员,要就地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或隔离至健康码变成“绿码”,并开展核酸检测。

  2.对持健康码“黄码”的人员,由居住地或目的地先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集中隔离也可居家隔离观察至抵长后14天满,或隔离至健康码变成 “绿码”。

  3.中高风险地区绿码人员政策调整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离开中高风险 地区前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 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纳入社区健康监测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后 14天满。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者,抵长后应当立即 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后 14 天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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