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餐饮业什么时候可以营业

民生   2020-02-21 17:30:56  

  根据《长沙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对长沙餐饮业恢复营业时间没有作出限制,也不需要做额外的登记。

  但是餐饮业在恢复营业之前,以及恢复营业之后,需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详细准备工作见下文。

  一、组织机构、人员和物资准备

  各宾馆酒店、餐饮场所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适合本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与所在地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的联系,通畅信息沟通渠道;指定卫生专员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日常管理、信息汇总及疫情报告。

  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全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排查,严防疫情在本单位的发生和扩散。

  有条件的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应设置临时隔离留置室,尽量设置在低楼层,有相对独立通道。

  根据本单位的规模、员工数量、营业面积、最大人流量等因素,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等防控物资。

  二、疫情报告处置

  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症状、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可疑症状的员工或者顾客时,将其安置在临时隔离留置室,立即由专(兼)职人员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等待进行下一步处置。留置人员处置完毕后,对留置室进行消毒。

  三、人员管理

  (一) 顾客管理

  1.设置监测点。进入宾馆酒店及餐饮场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入口(含车库入口)设置监测点,由专人对进入人员监测体温,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登记,立即启动报告处置程序。

  2.严格落实客房一人一证登记制度,凡入住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一人一证如实登记。收集入住客人目前健康状况信息、近期外地居住或旅行史。如发现近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立即停止服务,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并进行信息登记。

  (二)从业人员管理

  1.详细了解和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于有武汉市/湖北省、其他有社区传播疫情往返史的人员,或与武汉市/湖北省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并在14天内的人员,必须隔离医学观察。

  2.所有在岗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单位启动疾病监控,实行日健康报告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温测量,建档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员工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安排至临时隔离留置室,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同时对其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3.开展员工健康教育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培养员工良好卫生习惯,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4.从业人员在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按规定洗手消毒。

  四、场所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宾馆酒店仅限客房部、餐饮部开放,其他休闲娱乐、棋牌、游泳馆、大堂吧等聚集性经营部门不得营业。提供员工集中办公和集体住宿的单位要尽量降低人员密度,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一)宾馆酒店管理

  1.室内空气卫生要求

  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通风不良的客房需使用集中式空调系统时,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须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定期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1。

  2.工作人员不安排集中用餐,实施分餐制;酒店入住顾客就餐推荐送餐至房间进餐,不开放餐饮包房,自助餐厅和大厅限制人员流量密度,增加餐桌间距,保持一米以上;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提醒就餐人员餐前洗手。餐厅、餐桌、座椅每日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工作人员均需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等,避免直接用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

  3.宾馆酒店加强饮用水的安全,做好供水设施设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直饮水等)的清洁、消毒、监测工作,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

  4.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公用用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应每日清洗和消毒(见附件2),严格落实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5.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6.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宜使用湿式清扫以减少粉尘扩散,及时清理垃圾。做好电梯消毒工作,楼层较低的酒店尽量不使用电梯。

  7. 加强宣传教育,在场所内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相关防控知识。

  (二)餐饮场所管理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1.进店需戴口罩,在大厅就餐,避免面对面扎堆就餐,避免就餐说话,保持间距一米以上。尽量引导顾客打包回家就餐。餐饮场所员工实行分开就餐。

  2.就餐场所禁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窗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3.不开放餐饮包房,就餐大厅限制人员流量密度,增加餐桌、餐椅间距,保持一米以上,餐饮场所内餐桌、座椅每日消毒。

  4.工作人员均需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等,避免直接用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

  5.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卫生间须配备洗手设施,提供洗手液、擦手纸或烘干机供入店人员使用;无条件的应在显著位置放置免洗手消毒液。

  6.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提醒就餐人员餐前洗手。

  7.加强对店内疫情防控的宣传,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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