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满足患者医疗需求,2020年3月9日起,长沙县这些医院将有序开展医疗工作,保障就医安全。
长沙县医疗机构营业具体名单如下:
就医须知:
1、请患者尽量独立就诊,如行动不便确需陪同,建议陪诊一位,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来院请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时请勿摘下口罩,使用过的口罩请勿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3、请保持卫生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保持佩戴口罩或用纸巾/肘部衣袖覆盖住口鼻,请勿随意、随地吐痰。
4、特殊时期,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住院患者。
5、体温超过37.3℃或伴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勿探视并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