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子消费券发放标准是多少?
湖南工会消费券不是新增项目,也不是定额发放,作为特定举措,只是对《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七个节日费”中未发放部分调整了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要求对年内计划但尚未发放的节日慰问额度集中起来发放,是工会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消费的进一步举措。
今年已发放的节日慰问费不再重复发放,全年发放的金额不能超过2100元的标准。另外,加上了300元的抗击疫情特别慰问消费券。已经发放的节日慰问费和抗击疫情特别慰问消费券不重复发放。
各基层工会在确定发放标准时,应秉持量力而行原则,并结合单位实际,充分考虑地方财政、企事业单位自身经费的承受能力,科学合理确定慰问金额。
【重要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