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 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0 年“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分科技创新、人文社科创新、创业、文化创意、疫情防控类 5 个类别进行申报(为鼓励我省青年人才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单列疫情防控类申报平台,疫情防控类申报人选不占市州名额)。申报人中,男性年龄在 36 周岁以下(1983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8 周岁以下(1981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家国情怀和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品质。对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归国人员、企业科研人员、农村科技人才、相关基层科研单位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条件,切实做到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各类别申报人具体条件如下:
(一)科技创新类: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核心研发成员;
(2)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基地)骨干成员;
(3)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或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
(4)出版过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5)创新成果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人文社科创新类: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2)近 5 年内,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人文社科类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创业类:
(1)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 30%或以上股份,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创办企业 2 年及以上,或领办企业 3 年及以上,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文化创意类:
一般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由行业协会等机构评选的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和公信力的奖项。
(2)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产品等创新成果,且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进行了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且在专业领域、行业影响、市场竞争、双效统一等方面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五)疫情防控类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重大研发成果或作出杰出贡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选,单独申报评审,通知另发。
二、申报程序
(一)科技创新类
1. 申 报 。 申 报 单 位 登 陆 湖 南 省 科 技 厅 门 户 网 站(http://kjt.hunan.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
2.推荐。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经市州科技局审核,报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在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申报,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推荐单位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完成项目推荐,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推荐截止时间可在申报截止时间后顺延一个星期。
(二)人文社科创新类、创业类、文化创意类
1.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申报材料报各团市州委,由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报团省委
2.省直单位申报,申报材料送省直团工委审核后,统一报团省委。
3.省属企业单位、高校、中央在湘单位申报,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团省委。
4.申报时间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
三、其他事项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人要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凡涉及的复印件,须将其原件一同交申报单位核实,申报单位核查无误后须盖章确认。如有申报人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由受捐单位(个人)提供书面证明。
(三)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或已获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百人计划”青年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报。已入选“湖湘青年英才”的,不得重复申报或跨类别申报本支持计划。
(四)科技创新类无申报名额限制,其他类别申报名额详见申报名额分配表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