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洞口县枫水坪水电站等发电项目
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湘发改价调规〔2020〕753号
邵阳市、永州市发改委,新化县发改局:
报来申请核定相关水电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南省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549号)和我委《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大工业电价方案>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6〕70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批复如下:
一、核定新投产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洞口县枫水坪水电站、新宁县罗干水电站、新化县水口山二级水电站属于2019年以后投产的径流式水电项目,且装机容量均低于2万千瓦,其上网电价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0.36元/千瓦时执行。
二、核定部分老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新宁县夷江水电站属于2000年以前投产的水电项目,2013年因故停运后于2020年重新改造投产,其上网电价自重新并网发电之日起按0.32元/千瓦时执行。资源县步高潭水电站属于广西迁入的径流式水电项目,其上网电价自并网入湖南电网之日起按0.34元/千瓦时执行。零陵区桴江水电站属零陵区邓家湾水电站二级电站,2020年因股权变更导致电站拆分,其上网电价按零陵区邓家湾水电站上网电价0.32元/千瓦时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