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补贴啦!长沙将向部分公益性岗位住房困难职工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新闻   2020-10-17 19:48:49  

环卫工人、公交司机、

快递小哥

……

这些为城市提供公共服务的务工人员,

他们中部分属于长沙的“新市民”,

他们的住房问题如何保障?

近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沙市部分公益性岗位住房困难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定向发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长沙将以环卫、公交、卫生、物流等行业的公益性岗位职工为重点,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补贴租房资金,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分批次多渠道使长沙市公益性岗位住房困难职工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原则:以部门为主,保证阳光公开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租赁补贴的定向发放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为主、统筹规划、分步解决的总体思路,根据各单位实际摸底的住房困难职工人数,结合长沙市年度租赁补贴总额,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一线职工补贴发放数量及发放标准, 具体金额为25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15平方米,对申请对象本人发放, 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时间累积不超过24个月。

根据《方案》,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将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按季度核发,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过银行及时将上一季度的租赁补贴发放至各行业相关保障人员银行账户。

为保证补贴资金阳光公正发放,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方案》明确的标准条件范围内制定本行业租赁补贴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租赁补贴发放的条件、标准,对保障人员资格名单和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确保保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条件: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城区无自有住房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住房租赁补贴?

根据《方案》,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以环卫、公交、卫生、物流等行业公益性岗位职工为重点,申请对象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在长沙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对象提供租赁备案合同或本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租赁事实的证明;

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其他相关政策性住房保障。

申请程序上,申请人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租房证明等相关资料,由用工单位核对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单位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提出申请, 审核通过后出具公益性岗位保障人员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 并将审核名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

经各行业主管单位和相关企业摸底申报, 长沙拟分批次对公益性岗位住房困难职工进行租赁补贴发放。

第一批保障环卫、公交、卫生健康行业住房困难职工4000人,分别是市城管执法局1000人、市交通运输局 1500人、市卫健委700人、市轨道交通集团800人 (参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后续由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环卫、公交、物流等公益性岗位的困难职工按照《方案》及资金安排分批次、分行业、分年度逐步解决。

来源 | 掌上长沙

编辑 | 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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