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瞿先生向《为民热线》投诉反映:
2019年7月份,我老婆在怀化沅陵县太常镇太常安置区通过沅陵城建投公司招标租了10间政府门面,一年的租金、押金还有招标费用一起是7万多块钱。合同上注明门面的用途是要开农贸市场,但是太常安置区居委会不让开农贸市场说太脏了,影响搬迁户的卫生不让我们装修和开业。
既然政府不让我们开农贸市场,那么我们要求城建投公司退回我们招标费租金以及押金。而且,居委会主任和城建投公司办事人员也让我写了一份退还所有费用材料,并且签字了情况属实,我们多次去城建投公司,但对方都不退钱。这个问题责任应该在城建投公司,既然不能做农贸市场,你应该提前说明,有欺骗的嫌疑。
沅陵县政府值班室收到投诉后,高度重视。
对此回复说:
接到投诉后,我们联系了沅陵城建投公司,城建投公司给下面的资产公司经理打了电话,对方表示,已经和当事人瞿先生取得联系,明天就会办理退款手续,退还押金和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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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皮婷
编审:王湘学、蒋岚、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