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文化产业”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获悉,文化和旅游部开始公开征集2019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
据了解,此次申报的重点方向有九个,为:
1、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2、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3、打造具有丝路特色的旅游线路;
4、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交易和服务平台;
5、促进文化和旅游投资与基础设施建设;
6、扩展数字文化产业合作;
7、加强创意设计产业合作;
8、深化文化装备和旅游装备产业合作
9、强化国际化产业人才培养。
据悉,入选项目将获得以下支持:
1、优先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与各国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合作开展的有关交流合作活动。文化和旅游部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对项目在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落地实施给予必要指导和支持。
2、优先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在沿线国家和地区节点城市举办的巡回推介活动,按照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文化等重点领域分类组织实施。支持参加相关海外重点国际展会。
3、优先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一带一路”合作有关培训以及中国文旅产品国际营销年会系列论坛。
4、优先推荐与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性银行和投融资机构建立合作,扩宽融资渠道。
5、可享受国际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动态信息、重要展会信息、国别贸易环境等系列信息服务。
6、可享受企业和品牌海外影响力评估服务。
通知还指出,拟申报项目如果存在重大法律纠纷,或申报主体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不得参与申报。申报项目实施期为1-3年(含申报当年)。
申报流程方面,通知明确,各地申报主体包括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各院校等向所在省(区、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申报。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直接申报。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初选,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通过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直接登录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中经文化产业”发现,在申报数量方面,也有明确的要求: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报送项目不得超过6个。
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
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报送项目不超过2个,不占各地指标。
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可报送不超过1个项目,不占各地指标。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汇总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级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司局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于2019年6月底前评选出2019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公示后予以公布。
在结项考核方面,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入选项目的海外落地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关注,并采用多种方式监督、检查、评估项目质量。
另外,入选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文化和旅游部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报资格:
1、给国家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2、违反法律法规;
3、侵犯知识产权;
4、项目申报及执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5、擅自变更项目内容;
6、评估未达要求,延迟上报或不报总结;
7、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
中经文化产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