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特别提醒
一、严格个人防护
市民须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商场、超市、市场可拒绝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个人应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二、减少人员聚集
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家庭私人聚会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三、加强通风消毒
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
四、严防境外输入
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须向社区及时报备,严格落实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入境人员严格落实“14+7+7”政策,对已实施14天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返乡的人员,继续做好7天居家隔离+7天社区监测+三项采样检测(采集鼻咽拭子、粪便标本进行核酸检测,采集血液进行IgG、IgM抗体检测),确保不发生境外输入性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应配合社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五、严格管理省外出行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出省,避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错峰出行,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六、严控大型活动
举办会议、聚餐等活动控制人数,50人以上的活动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100人以上的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承办单位和承办场所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
七、严控公共场所接待规模
景区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
八、鼓励员工工作地休假
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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