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新闻   2021-01-20 13:24:26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单位、农林场所、省驻桂各单位:

  鉴于境内境外疫情形势越发严峻、疫情传播的风险日益加大、外防输入急需加强,在桂阳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致桂阳返乡人员的一封信》、《疫情防控十个必须》的基础上,现就我县春节期内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

  1.严禁县内居民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处在中风险地区(含临时旅居史)的桂阳籍人员未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提前报备不得擅自返回;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非桂阳籍人员。

  2.近14天内去过国内高风险地区的返回人员,必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进行核酸检测,然后居家观察7天;近14天内去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返回人员,必须落实7天集中隔离,进行核酸检测为阴性后居家观察7天,居家观察必须单人单间并由村(居)干部和村(社区)医生实施健康监测。

  3.所有省外返回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村(社区)卫生室登记健康码、行程码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建议进行核酸检测。

  4.提倡和鼓励所有居民就地过春节,减少人员流动,严禁串流式拜年。

  5.禁止县内公职人员和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出省过节,确需离省过节的,必须向所在单位与村(社区)报备。

  6.省外人员在我县务工和创业的人员提倡在务工和创业地过节,由园区和企业做出妥善安排。

  7.境外入返桂人员严格落实“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完成入境口岸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本地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本地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社区(村组)要组织专班,安排专责任人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8.集中隔离观察人员至少进行3次核酸检测。隔离当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1日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时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期间根据情况适时增加核酸检测次数。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和活动管理

  1.旅游景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餐馆、酒店、KTV、影剧院、宾馆、医院、学校、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按照防控指南要求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戴好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配合体温检测。

  2.所有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取消年会、团拜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商业培训、学生家长会等人员密集聚集性活动。

  3.县委统战部、县公安、教育、县人社局、民政部门加强对寺庙、监所、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严格按照防控指南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4.各乡镇(街道)督促村(社区)严格管控各类宴席。婚事缓办简办、丧事简办且在所在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报备,其他酒席宴席禁止办,取消所有非必要的聚集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物品的管理

  1.冷链食品物品经营户必须按照要求做好防疫相关工作,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索票索证不全的冷链食品物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2.广大居民应到正规的商场超市或市场购买冷链食品, 不要网购冷链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

  3.对所有来自境外的邮件和快递,必须从合检分送至入户拆开全过程严格消毒。

  4.从事冷链食品物品运输的车辆必须登记报备,建立运输、消杀台账,严防严控;严格管控临时配送冷链食品物品的域外车辆,无消杀证明和运输索票索证不全冷链食品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县内。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疫情防控措施

  必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组(网格)三级防控网络。进一步细分防控责任、明确责任人,建立疫情防控微信群,实行群防群治。

  1.落实社区(村)、网格(小区、小组)、楼栋管理责任。动员全体社区(村)居民共同参与群防群控,城市社区筑牢筑实街道、社区、网格、小区、楼栋五级防控网络;农村地区筑牢筑实乡、村、组、场、户五级防控网络,组建由党员+群众组成的常态化防疫小分队,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人人防控;加强出入境尤其是非法出入境人员的摸排、管控和上报工作,严格落实境外入返桂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加强对社区(村)内出租屋管理,明确房东(房主)为疫情防控责任人,做到以房管人、以人管事,发生疫情隐患未及时报告的,要追究出租方责任,做到依法查处;在摸清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底子的基础上,实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医生包干负责制、建立包干责任台账,所有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必须有专人跟踪管控。

  2.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哨点”责任。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发挥“哨点”作用,村卫生室必须配合支村两委加强对返乡人员的健康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发现发热病人必须及时上报并监督其到上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所有村卫生室必须粘贴发热病人处置流程图,村卫生室不得接诊,收留发热病人。落实首诊责任制,各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责任人要做好发热病人的甄别排查和处置。

  3.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基层网点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衔接、主动融入地方政府疫情防控网络、发挥各自“哨点”作用。市监局要加强对药店的管理,药店出售退烧、咳嗽、消炎、感冒类药物必须随时登记报告。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从全县各高速路出口进入我县的外省车辆做好常态化防控排查。

  五、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保障。

  县科工局牵头,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市监局配合,对全县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单位、个人、市场物资储备满足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需要。县财政局要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物资、核酸检测新增设备和监测费、新冠疫苗采购和接种耗材储运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时结算。做好医疗卫生救治药品、器材储备和确保应急救治绿色通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队伍,加大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储备足够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技术力量。

  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防控指南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七、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信息发布。

  1、严格审核流程。凡对外发布有关疫情防控信息,需严格实行“三审”制度,终审由分管县领导签发。未经审签的文件严禁以微信圈群形式发布。

  2、统一发布。桂阳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研究形成的规定统一在“天下桂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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