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号)规定,经市州相关部门和省民政厅初审,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拟确认湖南省新化县教育基金会等106家单位为湖南省2020年度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8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或省税务局或省民政厅。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刘雨庭
省税务局饶逸
省民政厅刘彬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9日
供稿: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一审:李杨超、尹志伟
二审:宋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