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征地补偿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长沙市征地补偿规范(2021年调整)》以《通知》附件方式一并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及意义
2019年8月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则:“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过制定发布区片综合地价肯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思索土地原用处、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域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开展程度等要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发布一次。”
2021年7月省政府发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规范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对全省征地补偿规范等相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则,并明白:“市州人民政府能够依据当地实践制定详细施行细则,做出相应调整,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肯定的补偿规范和地类系数。征搜集体建立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由市州人民政府依据中央经济社会开展程度、自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要素制定,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本次调整征地补偿规范是贯彻落实国度、省关于征地补偿规范新的政策请求的实践举措,是紧跟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开展形势的客观需求,是实在维护被征地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死水平不降低、久远生计有保证的详细表现。
二、《通知》主要内容解读
(一)关于调整幅度。依据湘政发〔2021〕3号文件精神,分离长沙市经济社会开展程度、物价指数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等状况,依照逐渐进步、平稳过渡的准绳,肯定长沙市征地补偿规范在原征地补偿规范的根底上整体上调5%。
(二)关于地类系数。依据湘政发〔2021〕3号文件精神,分离长沙市实践状况,地类系数按以下规范执行:征收永世根本农田的,按本规范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世根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规范的1.2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本规范的0.8倍执行;征收其他农用地、建立用地的,按本规范执行;征收未应用地的,按本规范的0.6倍执行。
(三)关于区片等级。湘政发〔2021〕3号文件规则:“原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发布、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征地补偿区片,维持不变”,这是一个大前提。经请示省自然资源厅,分离我市经济社会开展和近年来城市开发建立实践,对以下区域征地域片等级予以调整:岳麓区原Ⅱ类区域调整为Ⅰ类区域、原Ⅲ类区域调整为Ⅱ区;高新区原Ⅱ类区域调整为Ⅰ类区域;雨花区跳马镇白竹村、金屏社区、石燕湖村等个3个村(社区)由原Ⅱ类区域调整为Ⅰ类区域。其他区(县、市)维持原区片等级划分不变。此次触及区片等级调整的地域都是由低向高实行升级调整,这既遵照了我市经济社会开展和城市建立的客观需求,也充沛表现了维护被征地大众合法权益的惠民情怀。
(四)关于实施时间。本次征地补偿规范的发布时间是2021年12月22日,而《通知》明白新补偿规范的实施时间是2021年1月1日,此举确保了我市执行新征地补偿规范与省湘政发〔2021〕3号文件规则的时间坚持划一。其中因补偿规范调整政策发布滞后,致使自2021年1月1日至《通知》印发期间内发布征地施行公告的项目,请求按新的《长沙市征地补偿规范(2021年调整)》重新核算征地补偿费用,并足额补偿到位。
(五)关于其他调整。思索到《长沙市征地补偿安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施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正在修订中,同时长沙市专业鱼池、专业菜地相对较少,专业鱼池、专业菜地的补偿规范仍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规范的通知》(长政发〔2018〕10号)给予高附加值补助。待新的《条例》《方法》发布施行后,依照新的规则执行。
集体建立用地的征地补偿规范(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之和)在新的《条例》《方法》发布施行前,按地类系数1执行,待新的《条例》《方法》发布施行后,依照新的规则执行。
根据此次征地补偿规范整体上调幅度,对我市企业建立用地给予330元/平方米的建立用地补助费(此项上调幅度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