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沙市2020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春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和杂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同时,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具体而言,省级示范和其他高中一年级学杂费合计分别为1276元和1076元,二年级分别为1272元和1072元,三年级分别为1015元和815元。
长沙市发改委副主任易鹰表示,今年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按照营商环境优化网上办、掌上办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通过“我的长沙”等相关合法的在线支付途径缴纳学费,同时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加大治理补课乱收费力度。
根据《通知》,长沙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坚决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现象。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禁止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长沙市2020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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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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