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起,为避免因经办人社业务导致聚集性疫情发生,长沙高新区组鼓励采用网络线上及邮寄等方式办理各项业务,能够延后办理的业务,尽量延后办理。
一、以下业务可以在家实现网上办理:
(一)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位业务
1、办理渠道入口:
(1)网上办事大厅:长沙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s12333.com)。
(2)移动端:“长沙人社”手机APP,“长沙人社12333”微信服务公众号,“智慧人社”手机APP。
2、网上业务办理清单:
参保单位可登录长沙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s12333.com)办理相关业务,包括新单位参保登记、单位人员异动办理、打印单位缴费通知单、单位断档补缴、单位信息变更、单位稳岗返还申请、单位缴费工资申报、单位工伤申报等业务。
清单内业务,数字证书用户可线上完成全部录入及审核流程,无须到现场。数字证书现为免费办理,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线上认证方式,登录数字证书服务网站,在线填报材料完成认证,待完成材料审核后收取邮寄的数字证书。
如非清单内业务,疫情防控阶段可先通过业务咨询电话:88995582、89755170,采取非现场方式或延期进行办理,也可通过高新区社会保险工作交流QQ群(群号码:813408441)进行咨询。
(二)参保个人业务
1、参保个人可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s12333.com)选择“个人用户”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或下载“长沙人社”手机APP办理个人相关业务。
2、参保个人可通过关注“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社保情况查询、个人电子社保卡申领等业务。
3、参保个人可通过下载“智慧人社”手机APP办理个人社会保障卡申领、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
4、我区灵活就业、被征地农民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新增、终止、信息修改、丧葬费申报等业务已延伸到各街道、社区(村),如网上办理仍有困难的可前往就近的街道、社区(村)分散办理。参保人可先电话联系,通过QQ、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将所需资料拍照传送基层人社服务人员,予以先行办理,疫情结束后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灵活就业、被征地农民业务咨询电话:88995582、88995094;医疗业务咨询电话:88995625;城乡养老业务咨询电话:88982726)
(三)劳动关系问题
如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劳动关系争议问题的,可以通过电话(88995407)、微信(pp69169)、QQ(11884792)等非接触的沟通方式,联系法制监察处进行协调处理。
二、以下业务在疫情防控期后办理
1、参保缴费业务。
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以及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缴纳时限放宽等业务的,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确保相关待遇权益不受影响。
2、医疗生育业务。
生育津贴申领、异地费用报销、异地生育备案等有业务申报期间要求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如有人员离职等特殊情况的,可通过电话确认后,通过EMS邮寄资料方式进行费用报销(联系方式:电话:88995625,邮寄地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政务中心三楼 罗文静)。
3、社会保障卡。
未持卡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需报销结算的,可联系医院医保科做不读卡申请结算报销;已进行社会保障卡采集未领卡人员建议疫情防控期间结束后再前往合作银行网点领卡(制卡)(高新区社保卡中心88982928、雷锋分中心88369276)
4、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对于城职企业职工及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可通过网上办理通道认证,暂缓到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社区进行现场认证,仍未认证的疫情防控期间其养老金待遇不停发。
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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