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对失业保险有关业务经办进行了调整,以下是详细调整安排: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延长:
为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疫情期间的失业人员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可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并补发相关待遇。
二、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期限延长
根据疫情持续时间,相应延长失业保险参保在职职工技能提升相关证书有效期限,疫情结束后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三、稳岗补贴收据可网上提交
长沙市本级第二批稳岗返还企业未提交收据的企业,可将本单位的收据扫描件(原件、签字、加盖公章)上传至邮箱452756484@qq.com或46704155@qq.com,收据提交时间同时由2月11日延期至2月21日。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等业务可以网上办、掌上办
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培训申报、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报、失业保险金恢复发放,可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www.cs12333.com)进行网上办。也可以下载长沙人社APP,在手机(暂只支持安卓手机)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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