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
我市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
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和入境人员健康安全
严防疫情输入扩散
3月12日
我市再下一条调度令
根据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3月12日,宁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再下宁防指令〔2020〕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调度令》。要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
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和入境人员健康安全,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本通告所称的境外入境来(返)长人员,包括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从长沙口岸入境直接来(返)长以及从长沙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经其他地方来(返)长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
第二条:所有境外来(返)长人员到达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真实情况,同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
第三条:所有境外来(返)长人员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应提前2日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亲属基本情况、入长航班、车次活动轨迹等相关情况。
第四条:所有邀请、接待境外来(返)长人员的单位,应提前2日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来(返)长人员基本情况、来长航班、车次、活动轨迹等情况。
第五条:所有旅馆、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境外来(返)长人员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要求,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第六条:凡是违反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来(返)长人员情况,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入境来(返)长人员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情况的,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人员线索,报警电话:0731-110。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
此外
宁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提醒大家还需注意这些
严格落实“四报告”(聚集秒报告、落地即报告、发热早报告、属地零报告)制度, 对相关人员实施“六包一”管理、“十个一”服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如因工作未落实造成疫情反弹等不良后果,将严肃追查问责。
入宁乡信息登记申报方式: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申报。
请转发周知~
责编|刘静 校对|刘石江 编审|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