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双江口镇白玉社区的泥工师傅谢某某,疫情防控期间宅在家里,计划将自己家中的菜地建一圈水泥护栏。
2月至3月上旬,他多次从双江口集镇某建材店购买长沙翔博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明楼”牌复合硅酸盐水泥砂浆料(重量为50公斤/袋) 共计24袋,其中8袋用于自制小水泥预制件“花格子”,其他的用于硬化地面等用途。谢某某在硬化地面等使用过程中未发现水泥砂浆料有异常情况,但是,10多天后,其将自制的水泥“花格子”从地面上扳起来的时候, 有的局部出现了破损,有的直接散架了。谢某某怀疑其购买的水泥砂浆料有质量问题,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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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双江口市监所承办人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于4月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生产厂家亦派人参加调解。
生产厂家负责人周先生指出,水泥混凝土在施工之后24小时内不能浇水或淋雨,而投诉人自制的水泥“花格子”仅几个小时后就淋雨了,而且投诉人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不规范的行为,因此达不到水泥混凝土的正常结构力。
经调解,生产厂家考虑到投诉人因使用和养护失误,受到近3000元经济损失,提出 愿意补偿其损失980元,双方愉快达成协议。
(来源:融媒体记者 魏枫 通讯员 王军山 统筹:刘静 编辑:周思慧 校对:文艺芳 校审:苏健 刘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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