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长沙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
宁乡市检察院依法
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
对唐小增等9人提起公诉
2018年3月开始,唐小增、陈雄等人开始非法对外发放高利贷。同年7月, 二人在长沙市雨花区注册成立湖南某财物管理有限公司,并在某酒店和小区租赁房屋从事私贷、美容贷等“套路贷”业务。不久,徐川、唐科龙、邓海丰、金晖、陈小龙等人先后加入公司, “套路贷”业务量不断增加。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 逐步形成以唐小增、陈雄为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徐川、唐科龙等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为牟取非法利益
以 “塑女神集团”等名义招揽美容贷业务
通过拉拢美容代理人
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等方式
骗取年轻女性贷款用于美容
其中通过联系某美容院股东林金虎, 就骗取十余名年轻女性办理了美容贷业务。唐小增、陈雄等人不仅非法赚取手续费、利息,还从中获取实际借款金额与美容实际开支之间的差价。
在办理美容贷业务的同时,该犯罪组织以公司的名义大量开展个人私贷业务。在办理个人私贷过程中,陈雄、徐川等人采用“套路贷”手法,以抽取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肆意认定违约,以电话、微信威胁、上门讨债、限制人身自由,要求被害人到指定地方上班还债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还本付息。截至案发, 该犯罪组织采用引诱、欺骗他人贷款的“套路贷”方式,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唐小增、陈雄、徐川、唐科龙、林金虎、金晖、邓海丰、陈小龙、周思龙等人的行为 严重扰乱了长沙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该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11·07”涉黑恶“套路贷”专案中第一批审结案件之一,后续案件长沙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融媒体记者 彭小凤 通讯员 罗善芝 杨婷 统筹:刘静 编辑:向雷红 校对:文艺芳 校审:苏健 刘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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