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望城区2020年招收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10人。
一、招生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
二、招生计划和培养学校
招生计划:10人,具体明细如下:
三、招生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望城区户籍。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2号)执行。
5.热爱高中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部门的安排,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四、招生录取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
2.户籍信息确认
3.填报志愿
4.投档录取
5.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6.发放录取通知书
7.入学复查
五、相关政策
1.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的考生,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民航飞行学员、艺术、基层乡技特岗、乡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其他类院校(专业)。
2.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先录取线上直接志愿考生,再降分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5.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6.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7.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8.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9.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六、咨询电话:
0731—88107673;0731—88068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