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出炉啦!优质学校应在同一学段开展合作,每所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规模应控制在10所左右。
通知原文>>>
控制集团化办学规模:
文件规定原则上,优质学校应在同一学段开展合作,每所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规模应控制在10所左右。
每所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在同一区县(市)限设一所合作学校。各区县(市)教育局不得设立合作学校分校。
所有中学托管的小学,从2021年起全部退出集团化管理。 切实落实减负责任,严格控制集团化办学联考,原则上一年内组织统一联合考试不超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