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批准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 、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 成为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相关内容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我国已分三批在有关高校累计设立1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些基地的设立旨在推进并加强人权理论研究、教育培训、资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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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andy
来源:青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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