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配套入学问题疑问解答

教育   2021-04-12 11:15:03  

  4月9日,长沙市教育局回复了关于“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配套入学”问题的咨询,具体咨询和回答内容见下文。

  

  回答:

  一、自1998年以来,长沙实行《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要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由开发商按照相应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交教育行政部门办学。2016年,长沙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配套楼盘业主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实行配套入学。配套学校主要接受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学位不够时,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学位有富余时,富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多校划片,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安排生源入学。

  二、长郡双语实验中学为钰龙佳园、八方小区及旭辉藏郡开发商共同配建,相关楼盘业主子女按照配套入学的方式入学。与此一致的还有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等不少楼盘都配套建设了学校,如长郡梅溪湖中学、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周南梅溪湖中学、岳麓区西雅中学、雨花区雅境中学、天心区长郡天心实验中学、开福区长雅中学、北雅中学等,这些配套学校都是按照配套入学方式,优先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富余学位采取微机派位的方式安排附近生源入学。

  三、这三个小区配套入学的依据是长沙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您所述的备忘录,系2016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后,针对几个具体问题及遗留问题的研究做的备忘录,并非配套入学的依据。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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