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一览

教育   2021-05-21 15:38:33  

  2021年长沙宁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公布啦!具体内容见下文,

  初中毕业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

  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综200分(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卷面分各100分,录取时折合为各60分),理综200分(含物理、化学,卷面分各100分,录取时物理折合为70分,化学折合为50分),文综、理综均实行同堂分卷测试。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和地理(卷面分各100分)。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21年设立过渡期一年,生物、地理、体育作为提前科划定等级。全市初三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折合为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折合为50分)和体育中考测试成绩(60分)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试科目总成绩(160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再按照A、B、C、D、E等级赋分10、8、6、4、2,计入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参与高中录取。2021年全市高中招生录取综合总分为61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提前科赋分10分。

  2.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3.考试形式

  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考试结果“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负担。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三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参加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2日—14日,地点: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同时,往届生可凭毕业证回原毕业学校报名。

  2.外地回宁考生自主选择方便通讯的初中学校委托报名。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使用长沙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考生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网上填报,考生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及自己的学业成绩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自己的意愿和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填报。

  ①农一区学生省示范高中志愿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限一中、四中),农二区学生省示范高中志愿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限一中、十三中),城区学生省示范高中志愿批次可选填两个志愿(一中、四中或十三中);

  ②农区学生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限所属域内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高中),城区学生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高中);

  ③普高志愿学生可选填一至两所其他普通高中作为调剂志愿。

  ④职业学校志愿设三个志愿,每一志愿学校后面均设有两个“填报专业”栏目。

  以上志愿填报由学生本人完成,经学生、家长签名确认后,一律不再更改。具体操作办法与组考方案一并制定。

  2.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考生填报,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或预录协议。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凡因学校违规侵害学生权益造成损失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三)指标生确认

  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文化生计划50%作为指标生下达到各初中学校。一中指标生按城区占60%和农区占4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四中指标生按城区40%和农区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十三中指标生按城区50%和农区5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根据中考成绩和本校指标生计划填报指标生志愿。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学籍在就读学校且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中途由城区学校转农区就读的学生和外地回宁报考学生按照城区指标生成绩标准录取。

  初中毕业管理:

  1.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卷面总成绩达标;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或以上。

  2.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区划

  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及分区划块招生的原则,高中招生区域分择优招生区域和非择优招生区域,择优招生区域分城区、农村一区和农村二区。

  宁乡一中文化生、特色高中和特色基地招生面向全市,中职学校和民办高中招生面向全市,宁乡四中文化生招生面向城区和农村一区,宁乡十三中文化生招生面向城区和农村二区,其他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划分详见附表1。

  (二)招生计划

  根据全市初中毕业学生情况、招生学校规模大小以及上级相关政策法规,按高中办学规模和班额控制标准,市教育局分省示范高中择优招生计划、普通高中非择优招生计划(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见《宁乡市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共两个系列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择校生,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招收择校生。

  (三)录取原则与依据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严格按考生志愿分批次录取,严格按招生区域录取。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的情况。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状况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音体美、文史、书法、科技创新等特长招生对学生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依据全市统一进行的术科测试成绩。

  具体录取规则为: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前科等级入围。

  (2)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

  (3)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四)录取批次和办法

  1.省示范指标生、省示范择优生、公费师范生为第一批,具体办法如下:

  (1)指标生录取

  先划定全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再根据考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填报志愿和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进行录取。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的指标生计划,再分城区和农区依据志愿和成绩分数进行录取,不跨区调剂。

  (2)省示范择优生录取

  省示范择优生录取计划分城区和农区比率如下:一中择优生城区60%、农区40%,四中择优生城区40%、农区60%,十三中择优生城区50%、农区50%。分城区和农区统一划线录取,不跨区调剂。

  (3)公费师范生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选取达到最低控制线及以上的考生入围,再按录取原则和依据进行录取。没有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和成绩补录到相应学校。只有具备宁乡户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才能报考公费师范生。

  (4)推荐生录取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明显失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至少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情况,在教育局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2.特色高中特长生为第二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特色高中特长生(二中艺术和男足、五中体育和艺术、六中文史和艺术、七中国防、九中书法、十中武术和男足、十一中美术和科技、实验中学美术、男足和体育、玉潭中学艺体、碧桂园学校美术和平高中学艺体)和省示范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依据术科测试成绩、文史素养水平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全市统一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文化生为第三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分别在三个区域划线录取,其中城区50%,农村一区、农村二区各25%。

  (2)公办普通高中文化生招生:在各普通高中划定的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划线录取。

  4.职业院校招生为第四批录取,具体办法详见《宁乡市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职业院校根据专业发展和就业岗位需求,对考生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公告,可在招生录取前进行相关面试,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考试。面试成绩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一起纳入职业院校的招生录取依据。

  (五)优待政策

  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要求,学生的相关特长和突出表现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减少和规范高中学校招生优待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保留以下政策优待项目(如果出现同时享有多项优待,取最高优待项目,不重复计算):

  (1)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证明和市民政局的证明);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级至二级英模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凭市公安局证明和民政局的证明);

  (4)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5)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

  (6)少数民族考生(凭身份证证明)。

  其中,烈士子女、军人子女按照长沙市警备区、长沙市教育局联合制定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执行,警察子女参照军人子女予以优待。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参与录取。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执行。

  宁乡市2021年普高招生区域划分表:

  

  咨询电话:

  玉潭街道招生办:0731-88980188

  白马桥街道招生办:0731-87822017

  城郊街道招生办:0731-872180005

  历经铺街道招生办:0731-87790071

  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731-81800277(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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