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券依托劳动者电子社保卡账户发放,以下是职业培训券发用模式的相关事项。
一、培训券种类
功能上:支持有面值的“面值券”和无面值的“抵用券”;
发放模式上:可分为劳动者主动领取的“通用券”和发放到人的“定向券”两种模式。
二、培训券解读
“面值券”通过已审核通过的面值来核拨补贴资金;
“抵用券”作为核拨补贴资金的资质凭证,避免虚假培训。
“通用券”支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提前定位适用人群并发券,引导其主动培训;
“定向券”通过券关联人,即培训机构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发放的培训券,劳动者在培训机构完成报名后,经培训机构上报,再生成职业培训券供直接使用。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职业培训工作实际,合理确定职业培训券发放模式。
三、发放群体
可依托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按现行职业培训政策规定,根据培训机构开班备案学员信息,进行发放。
1.向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动者采取“定向券+抵用券”或者“定向券+面值券”模式定向发放;
2.向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采取“通用券+抵用券”或者“通用券+面值券”模式向特定群体普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