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县城区外小六学生(外地回县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来城区升初中入学办法
外地回县生: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县城区户口或房产,现在外地就读小学,需回城区读初中的,须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房产证明、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要求入读长沙县城区公办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长沙县城区合法居住一年以上,须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县城居住证和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均需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确有寄宿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城区初一新生可去黄花镇回龙中学或安沙镇唐田中学申请就读。
居住地的对应范围和对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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