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办法
为不断深化招生入学改革,进一步巩固提升招生改革成果,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和长沙市教育考试招生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考招〔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入学办法。
一、明确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城区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学网上报名方式
鉴于全市已全面开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凡需在城区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城区外小六学生需来城区升初中的学生均应登录该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2021年5月17日-31日已进行),学校组织对相关入学报名资料进行“线上”查验审核录取,凡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原则上服从学位调剂。
二、明确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方式和报名资料要求
城区是指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长龙街道、㮾梨街道五个街道。根据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生源状况等因素,实行“相对就近,适当调剂”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
(一)入学基本条件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根据城区学位情况,年龄截止日期以2021年8月31日满六周岁为准,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
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学校组织对入学资料进行“线上”查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
(二)入学生源排序和资料要求。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对应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生源排序及资料要求:
说明:
1.持有房屋产权证、不动产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都为有房(或无房)的凭证。
2.持共有不动产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外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3.二手房住户(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学位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可再次享受入学学位指标。
4.学区划分以实际交房入住为准。
(三)星沙、湘龙、泉塘、长龙、㮾梨五个街道所属30所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
城区学校招生范围以学区划分为准。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当该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时,根据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所在街道中心学校统筹调剂到本街道其它学校,确保入学。
三、明确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入学办法
(一)城区内小六学生升初中入学办法
城区星沙中学、松雅湖中学、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特立中学、泉塘中学、天华中学、梨江中学、湖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等8所初中学校原则上实行“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相对就近、适当调剂”相结合的招生原则(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按以下学区划片到对应中学就近入学。
(二)城区外小六学生(外地回县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来城区升初中入学办法
外地回县生: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县城区户口或房产,现在外地就读小学,需回城区读初中的,须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房产证明、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要求入读长沙县城区公办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长沙县城区合法居住一年以上,须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县城居住证和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均需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确有寄宿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城区初一新生可去黄花镇回龙中学或安沙镇唐田中学申请就读。
居住地的对应范围和对应中学:
四、明确城区民办学校入学办法
城区民办学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央、省、市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招生。具体办法以《长沙县教育局关于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县教通字〔2021〕22号)为准。
五、具体工作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2021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报名不再统一现场审核资料,入学资料查验改为“线上审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5月17日—31日已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由学校网上审核资料后,8月21—22日将录取结果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学生家长。
2、2021年5月17日-31日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学一年级、初一新生(城区外小六毕业生),家长务必于2021年8月6日—10日登陆“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http://rxbm.cs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补录登记(网上报名可参看报名系统首页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提示),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学校组织网上严格审核资料后,于8月21—22日将录取结果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学生家长。
3、中、小学插班转学安排:毕业年级(小六年级和初三年级)一般不插班、不转学。小二至小五年级、初二年级的转学插班生,请家长于2021年8月14日前,对照生源排序及所需资料要求,按居住地所属街道,向对应学区街道中心学校指定的电子邮箱(附后)提交插班转学入学资料。由所在街道中心学校线上审核并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生源排序、学校学位情况等进行调剂安排。小学插班生按街道学校分布一般安排在百熙二小、昌济小学、天华二小、泉塘三小、泉星二小、蓓蕾小学、大元中心小学等学校,初二年级插班生一般安排在居住地所对应中学(泉塘街道一般安排在天华中学)。经街道中心学校严格审核入学资料后,于8月21—22日将录取结果通过邮箱、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学生家长。
附:
星沙街道中心学校邮箱:xs2021cbsbm@vip.163.com
湘龙街道中心学校邮箱:xx317129096@vip.163.com
㮾梨街道中心学校邮箱:LL86801512@vip.163.com
长龙中心学校(含泉塘、长龙街道)邮箱:qt84021145@vip.163.com
提交资料操作要求:对照插班生生源排序和需提供的资料,将所有资料原件照片和《长沙县2021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插班生报名信息登记表》(自行填写,见附件1),一并打包(文件夹必须以所属街道名称+学生姓名+插班年级命名)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对应街道中心学校指定邮箱。以上电子邮箱为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唯一有效的城区插班生招生入学提交相关资料的专用邮箱,请家长准确识别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4、家长需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资料拍照时,需确保清晰度。如遇特殊情况,请向对应学校或街道中心学校电话咨询(见附件2)。家长提交资料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配合学校补全相关入学资料,接收录取信息。各单位、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全过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021年下学期开学报到时间,届时将通过“星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