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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全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部署会议。会议明确指出,各市州本级明年7月1日起,县市区明年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交房即交证”。
本次会议的部署,意味着“交房即交证”在湖南从改革试点即将步入全面推行阶段。对于“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探索,长沙走在前列。2019年3月28日,长沙市政府印发了《长沙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内五区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5月1日起,长沙县所有房地产项目纳入规范管理范围,所有项目在新供土地及预售批准时,明确“交房即交证”工作。
2020年9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内,尚未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必须实施交房交证。这标志着“交房即交证”模式,从今年1月1日起已在长沙内五区全面贯彻实施。
2020年6月,湖南在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四市及其他市州有条件的县市区,部署开展了“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已有348个项目的16万余户实现了“交房即交证”。
按照过往的经验,商品房从预售签约到取得不动产登记证,要经过申请、报备、审核、制证、下发等流程,一般需要3年左右时间。交房到拿证,通常要经历或长或短的“等待期”。业内人士认为,“一手拿钥匙,一手拿房本”的模式能为购房者的权益保驾护航、规避一些潜在隐患,长远来看也将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