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重磅发声,股市或引入做市商制度,意味着什么?

财经   2020-06-19 11:48:27  

6月18日上午,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在上海开幕,证监会主席易会满重磅发声,在论坛上透露了科创板建设的新动作,提到加快推进科创板股票纳入沪股通标的、引入做市商制度、研究允许IPO老股转让等创新制度。

易会满的讲话中,总结起来有10大亮点

1、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

2、资本市场韧性增强;

3、疫情危机未解除前,面对危机和风险挑战,加强合作;

4、中国证监会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5、深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6、进一步完善沪伦通业务,拓宽ETF互联互通机制;

7、证监会将继续推进科创板建设;

8、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9、坚定推进市场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不作行政干预;

10、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

资本市场改革进入“深水区”,对内制度改革,对外加快开放,改革的红利,将是未来系统性牛市的基础建设。本次主席的讲话内容中,提到了继续推进科创板建设,继续发挥“试验田”的作用。我们一项项来看:

1、推进科创板股票纳入沪股通标的。科创板门槛较高,有局限性,参与的股民没那么多,流动性没有老的板块好,把科创板的股票纳入到沪股通标的,可以提升流动性,提高科创板的活跃度。北向资金作为A股重要的参与资金,有一定的定价权,北向资金属于成熟型的资金,能够影响科创板的投资风格,强化机构化的投资思维。

2、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个陌生名词,因为A股采取的是竞价制度,不是做市商制度,所以多数投资者都不太了解。什么是做市商?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简单来说,做市商充当中间人,交易者和他直接买卖股票,他从中赚差价。

我国从2014年开始实施并有序放开做市商制度,2014年8月25日,新三板正式实施做市商制度,国泰君安、招商证券等14家券商第一批获新三板做市业务资格。2015年2月,经过上交所批准,第一批8家证券公司成为了上证50ETF期权(股票期权)的做市商。2019年12月,经过上交所批准,第一批12家证券公司成为了上交所沪深300ETF期权(股票期权)的做市商。和竞价制度相比,做市商制度有利于保持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有利于保持市场的透明性。

3、研究允许IPO老股转让制度。历史上,证监会曾发布老股转让规定,2013年12月2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中所称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即老股转让。老股转让是境外主要市场的成熟做法,如果引入到科创板IPO,有利于缓释上市公司资金超募问题,增加可流通股份的数量。

资本市场制度创新不断超预期,说明管理层坚定资本市场改革的路线,改革进入“深水区”。

A股的市场化改革无论对于市场情绪、估值提升、国内外资金流入等都将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在目前以及未来的国家经济转型期,同时,也会为经济的重点且长期发展的科技方向提供长期、保证性较强的直接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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