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响应措施(最新)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4日
红色(I级)预警响应措施:启动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和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1、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视情况停止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2、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
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暂停易产生挥发性有— 81 —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在工业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停、限产工作,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排放量。
严格落实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措施。
城市道路按照常规应急处理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洒水降尘3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
在橙色预警基础上,启动西二环、北二环、东二环、三一大道、万家丽路、湘府路、坪塘大道合围区域(除三汊矶大桥、湘府路大桥外,不含边界道路)以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禁止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双数的机动车通行,双日禁止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单数的机动车通行),除大型客车、客运出租车、新能源汽车、执行任务的军警、急救、工程抢险、市政维护、邮政投递、银行武装押运机动车外;启动京港澳高速部分路段的分流措施。
通过上述减排措施与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使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 30% ,使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20% 。
持续开展黄色预警期、橙色预警期其他特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