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后复工工作的调度令》,对春节后复工的企业作出了以下规定:
复工要求:
凡复工企业须采取相关防疫措施并经区防控领导小组现场认可后方能复工。凡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复工、复业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部分疫情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二、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