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一老一小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若干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切实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关爱帮扶措施:
一、建立区、街、社区三级联络特派员防控帮扶制度。民政、街道、社区派出30人,联系区内养老机构,负责监管机构防控措施落实,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相关街道)
二、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支持,将养老机构防控物资需求纳入区街两级统筹调度,确保防疫物资不断档。(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相关街道)
三、加强对养老机构封闭运行期间生活物资保障的帮扶,民政、街道、社区及时掌握困难情况,协调和帮助解决物资供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相关街道)
四、对有返院需求,又因返院隔离条件不具备而不能返院的,对其中“三无五保”集中供养人员,或家属是长期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基层干部的,动员其亲友共同帮助照料。确有困难的,给予不低于1500元/月的困难补助。其他需返院对象中,确有困难的可参考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五、对因封闭运营需长期住机构而不能返家的护理人员,家庭确有困难的,给予不低于1000元/月的困难补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六、对现居住在养老机构内的“三无五保”老人和管理护理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安全底数。(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七、坚持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政策性补助按时发放。视疫情需要,可提前发放下月保障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八、疫情防控期间,坚持简化审批手续。对低保、特困供养的申请,街道先行直接审核审批,暂缓进行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民政备案后发放。疫情结束后补齐手续再行复核。(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九、坚持临时救助和城市帮扶随报随核随批随发机制。及时先行拨付每街道城市困难帮扶资金5万元,由街道对困难对象的帮扶直接审批发放,发挥基层就近简便的优势。(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十、坚持建立分散供养老人、特殊困难群体联系帮扶制度。明确1名街道干部、1名社区干部和1名就近的党员组长、爱心人士、志愿者联系一户家庭,随时上门走访或电话联系,适时给予帮扶。(责任单位:各街道)
十一、对于外地在长新冠肺炎治愈出院解除隔离观察的,如果生活上出现困难,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要给予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居住。有返乡愿望的,资助其返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十二、分散供养的失能半失智老人、孤儿、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若家庭成员或主要监护人因新冠肺炎住院、隔离和罹难而导致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的,街道、社区在经济上给予困难帮扶。监护上,帮助在亲友中联系新的监护人,或由社区先行承担监护照料的责任。(责任单位:各街道)
长沙市开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支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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