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总工会发放消费券啦!以下是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方式消费时间点等重要信息。
一、消费对象:
全省机关、事业、企业(含央企、省市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港澳台及外资企业,下同)单位的全体职工、工会会员。
二、消费券发放标准:
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将全年可发放的7个节日慰问费2100元中未发放部分,加上抗击疫情特别慰问费300元提前一次性发放。
注意:2020年已发的元旦、春节慰问费不再重复发放,清明、五一慰问费已提前发放的也不重复发放。
三、消费时间节点:
3 月31日前通过在微信“湘消费”、中国移动“和包支付”等电子支付平台购买消费券的方式一次性提前发放到位,职工、工会会员应在5月5日24时前消费完毕。逾期未消费的余额由各单位工会组织自行收回,并依法依规开支。
四、消费券发放方式和使用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各自在湘工e 家”或中国移动“和包支付”等电子支付平台上购买定额消费券,发放给本单位职工、工会会员。(直接购买入口见文末)
各企业单位工会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做法,各自购买“湘消费”“和包支付”等电子消费券,发放给本单位职工、工会会员。
五、消费场所:
职工、工会会员凭券在承接“湘消费”或“和包支付”等电子消费券的全省任意商贸、餐饮、旅游等线下实体商户开展消费。
注意:电子消费券不能转赠和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