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将对8个政府产权公租房项目的租户免租3个月,以下是免租对象、范围、期限等信息。
一、免租对象:
免租对象为租赁合同期限内的长沙县政府产权公租房保障对象。
二、租金免除期限:
3个月(自2月1日至4月30日)。
三、免除范围:
8个长沙县政府产权公租房项目的租户,湘绣苑公租房,幸福家园公租房,榔梨廉租房,时代新城公租房,湘瑞家园公租房,水渡家园公租房,盛地领航城12号栋公租房,物业费不在减免范围内。
四、减免方式:
租金免除工作按照“未交免收,已交退回”的原则,对未缴纳租金的承租对象,免收2至4月份的租金,对已预缴租金的承租对象,返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