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导客牌被丢垃圾桶旁,喜庆牌上名字被抠掉,宾客从酒店厕所旁的门出入……新人父亲拒绝支付剩余宴席款。
三年前嫁女儿,岳阳人杨明夫妇提前近半年订好酒店,哪知婚礼当天,酒店另一家办喜宴,为了所谓“抢风头”,把杨明女儿女婿摆在现场的结婚照扔到垃圾桶旁,把结婚喜庆牌上的名字抠掉,还让他们的宾客走侧门,从酒店厕所旁的门出入,杨明夫妇觉得太不吉利,拒绝支付宴席款。
今年3月,他们被酒店方起诉到法院。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岳阳中院二审终审判决,法院酌情认定杨明夫妇可以少付20%费用。
嫁女儿被迫走侧门,他拒付宴席费用
2018年5月,杨明夫妇的女儿要出嫁了,他们看了好几家酒店以后,订了当地比较热门的酒店,早早付了1千元的定金。酒店把宴席安排在酒店二楼的一个厅。
宴席前一天,杨明发现摆放在酒店的自家女儿婚纱照、导客牌被丢到垃圾桶旁边,结婚喜庆牌上的名字被抠掉。
杨明这才得知是一楼同时办婚宴的胡姓人家干的。杨明找到酒店方,却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杨明:“对方为了‘抢上风’,不让我们家的客人从酒店大门进出,这太离谱了,更离谱的是,酒店竟然顺着他们的意思,让我们的客人从侧门进,从卫生间和后厨旁边的楼梯上二楼,哪里有人结婚不能走正门?”
为了不影响婚宴举行,杨明压制住了怒气,待宴席散场,拒付宴席费用,“婚礼不就是图个吉利、亲戚朋友开开心心,酒店这样不负责任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杨明说。
酒店方称可以少几百块钱,同样遭到杨明拒绝。时隔两年多后,今年3月,酒店把杨明夫妇起诉到华容县人民法院,索要1千元定金之外的1.8万元。
杨明表示:他有权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和违约金,愿意付剩下的一万元,其他的钱就当精神赔偿。
法院:酒店服务不到位,存在瑕疵
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店作为提供餐饮服务的主体,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正常、符合标准的餐饮服务场所。
而本案的餐饮服务过程中,一对新人及全体宾客被迫从临近厨房、厕所的侧门进入宴会厅,虽由胡姓人家阻挠所致,但酒店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应具有一定的应急、协调能力,以保证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且,在婚礼前一天被告女儿女婿的婚纱照、结婚喜庆牌上的姓名被抠掉、损坏并扔到垃圾桶旁的行为,酒店已经知悉,酒店应当积极协商、提前应对,以避免更大的冲突产生。
婚礼宴席对于每一个家庭具有重要的意义,具有一定的精神价值,一旦出现差错会留下一生的遗憾,本次冲突导致杨明女儿的婚礼有违当地结婚必须走大门的风俗习惯,因此,酒店的服务给杨明及其家属带来一系列的负面情绪,造成了一定的精神痛苦。
酒店在履行餐饮服务合同中,准备不充分、服务不到位,存在瑕疵造成服务质量下降,应承担违约责任。杨明夫妇可以相应减少支付就餐费用,法院认定减少比例以20%为宜。据此,法院判决杨明夫妇支付剩下八成费用,约1.4万元。
一审宣判后,杨明夫妇不服,上诉到岳阳中院。近日,岳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