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操 作 细 则
为做好我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发放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020届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微信提交申请
毕业学年中第一学期的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可通过关注“长沙就业”